民国第一报案:记者是无辜被杀还是取死有道?
2009年07月17日 09:27凤凰网历史专稿 】 【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

(凤凰网历史频道专栏作者王勇供稿)

1933年1月21日,《江声日报》总编辑刘煜生被押上刑场,这是国民党政府自建立以后发生的第一起报案,也是唯一一起新闻工作者以文字狱被错杀的冤案。

长期以来,很多人都把刘煜生与名记者邵飘萍、林白水相提并论,认为他敢于仗义执言,揭露时弊,才招致杀身之祸,一致赞誉他“以新闻而生,以新闻而死,为新闻殉节”,虽死犹荣,却避而不谈他遇害的直接原因。因为把它说出来,太有损刘煜生的光辉形象了,难以启齿。

“七君子”之一的李公朴有位同学,名叫闻谅直,当时供职于江苏省党部,他在几十年后披露了一段不为后人所知的往事,即:刘煜生原来是“狗仔队”,要敲诈党国的领导干部。

顾祝同出任江苏省政府主席期间,以他的参谋长、儿女亲家赵启騄为民政厅厅长,但他们都是军人,行政经验不足,乃倚重镇江县县长张鹏为智囊,参与决策,而张鹏又素来厌恶刘煜生的为人行事,视之为地方一害,早有剪除之心。

话说那位赵厅长,最喜欢横卧烟床,一边吞云吐雾,一边通过电话炒股票,每个月的话费竟高达干元之巨,比蒋委员长800元的薪水还要高。有一天,正当他在高级旅馆如此这般逍遥享受之时,刘煜生带了照相机,冒充省府要员,瞒过茶房,闯将进来,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其“雅姿”连同烟具、电话一并摄入镜头。经过中间人连夜撮合,厅长大人给了刘记者一笔巨款,条件是不得将此事登报,并销毁底片,但刘记者得意之余,并未履行承诺,有意无意向外宣扬,让赵启騄在官场上十分狼狈,恨之入骨。

坏了江湖上的规矩,这就是刘煜生被杀的直接起因。

闻谅直还说:张鹏在解放后参加政协活动时,也并不否认此事。张是本地人,颇有清正、锋利之名,认为“做官的救人而当,谓之仁;杀人而当:亦谓之仁。”而刘煜生勒索赵启禄之后,还继续张扬,深感不杀不足以平愤,故参加策划,并认为借此机会为地方除了大害,是一件快事。

实际上,早在当时,关于刘煜生的人品问题就有种种传闻。如《时代公报》发表述评,以十分肯定的口气,强调这些事情并非道听途说。文中写道:“刘煜生之为人,实难尽满人意。或谓其以办报为幌子,暗中勾结地方流氓,操纵地方事业,颇似土豪劣绅,受其害者,不知凡几。或谓其以报纸为工具,尽量敲诈,无论省当局为谁,皆须设法饱其囊欲,始可相安无事。否则必竭其力,与当局为难。今刘煜生既死,死无对证,我人固不能尽信,然我人对刘氏行为不检之所闻,并非道听途说,凡镇江人士,颇能道之,故纵有七分假,亦有三分真,诚如是,则刘之遭枪决,不无因的。”

要杀人,总得有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。刚好,《江声日报》的副刊上经常发表一些不满现实、倾向进步的文艺作品,顾祝同等人就从中找出这样几段文字:“一队咱们祖国的兵,向左边退下,自然隐隐地右边上来的是敌人”;“地上泛起红潮,添上一片红”;“奴隶们争斗吧,一切旧的马上都被冲倒,时代已敲起丧钟,一切眼前就要葬送”,硬说“左”、“右”、“红潮”等字眼就是“宣传赤化”,又把刘煜生曾于1927年3月“煽动车夫罢工,图谋扰乱治安”的旧帐翻出来,声称他“实系共党”。

刘煜生于1932年7月被押进戒严司令部后,连国民党江苏省党部也认为《江声日报》“无反动文字”、刘煜生“无反动行为”,希望顾祝同将刘煜生交保释放;监察院院长于右任也认为不将此案移送法院,是违背约法;拒绝调卷,是破坏监察制度;封报捉人,是妨害言论自由,决定对顾祝同提出弹劾,以维法纪而保人权。

然而,顾祝同一意孤行,悍然下令将刘煜生处以死刑。

刘煜生之死,顿时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抗议,一时间函电交驰,势如雪片。中国民权保障大同盟发表宣言,指出“此一血案,实与北洋军阀在北京枪毙邵飘萍、林白水之暴行,如出一辙,全国人民应予以严重之注意。查人民应享有言论出版之绝对自由权,为近代文明国家之国民应享之权利,即使刘煜生有轶出自由范围以外之犯法行为,亦应依法交由司法机关审判,行政机关决不能非法拘禁,更决不容非法处死”。

随后,上海各报社239位记者发表联合宣言,愤怒谴责顾祝同冤杀刘煜生,论事实则断章周纳、颠倒黑白;论法律则前后不符,违法越权,人间何世,有此冤狱!

如此同时,南京、北平、天津、武汉、广州、青岛、济南、杭州、郑州、徐州、芜湖、南昌、蚌埠、长沙、香港、太原、汕头等地新闻界都纷纷举行集会,发表宣言,通电全国,强烈要求严惩顾祝同,并采取切实措施保障新闻记者的人身安全,落实“训政约法”所规定的言论出版自由。全国律师协会也通过决议,呈请司法部指定审判机关,对顾祝同提起控诉,以维法律。

面对一片抗议声浪,国民党当局宣布改组江苏省政府,由陈果夫取代顾祝同,并发布《保护新闻事业人员》的通令,由于这个通令是9月1日发布的,因而后来就把这一天定为民国时期的记者节。

尽管刘煜生在主办《江声报》期间,政治倾向很明显,但毕竟不是共产党员。有一次,他对身为地下党的排字工人朱自强说:“我虽不是共产党员,但很赞成你做的事。不过,我希望你更谨慎,不要使我受连累。只要我不出事,即使你出了事,我还可以出面保你。假如连累了我,连保你的人也没有了!”

顾祝同则把这件事当作救命稻草,为自己申辩:据最近自首的共党赵亚东亲笔报告称:“余于二十年四月来镇,由共党省委交下线索,得于五月在《江声报》馆认识朱自强。在余未来之前,朱已加入共党,并与省委通信,所有印刷品皆寄存朱处,朱虽为一排字工人,颇得刘煜生信任,故一切印刷品亦不避讳”,尤足为事后之铁证。

然而,仅凭“不避讳”,并不能证明刘煜生也是共党。

笔者以为,这一报案,纯属莫须有,即使犯有敲诈罪,也罪不至死。而顾祝同事后竟未得到应有的惩罚,充分证明了国民党当局的治国无能,但由于我们过去一直偏重于抨击国民党当局罗列罪名,践踏人权,过多地肯定了刘煜生的社会责任心和正义感,而忽视了他的另一面,也没有尽到实事求是的原则。

人性是丰富多彩的,正面人物并非高大全,而反面人物也并非一无是处。如赵启騄在出任江苏省民政厅长期间,曾为家乡建栈桥、办小学,至今为当地百姓所怀念。更有意思的是:这个参与诬陷刘煜生“宣传赤化”的赵启騄,他自己后来倒真的赤化了。抗战期间,周恩来在崂山遇险,他派飞机将周恩来接到西安,当顾祝同最后跑到台湾时,他却坚决留在了大陆,并被特邀为第三届全国政协委员。

赵启騄病故之后,刘伯承元帅是治丧委员会成员,讣告刊登在《人民日报》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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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王勇   编辑: 蔡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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